为保证调度室调度指挥质量和效率,调度室所有值班人员应按以下规定调度指挥生产。
第一条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第二条 掌握矿井供电、通风、(供)排水、提升运输、采掘工作面等动态情况。
第三条 掌握掘进巷道贯通、采面初(末)次放顶、挂网、过地质构造、采面安装(拆除)、停产检修、大型设备检修、恢复生产、重点工程等情况。
第五条 掌握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监控、矿压观测、通讯系统的动态情况。
第六条 掌握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情况。
第七条 系统发生报警后,立刻采取措施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 赋予调度人员在遇到危险情况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和指挥权,在接到事故和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并根据事故性质组织抢险救援;详细记录上述事故的接、报警,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及现场处置情况。
第九条 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文件、通知、通报、传真等,要做好登记、签收、报送及处理工作,记录接收时间、单位名称、文号、主题内容、接收人、领导批示、处理情况,下发或转发时间、接收人等内容,做好文件的分类存档工作。
第十条 调度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做好下井(现场)记录,记录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