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煤矿应配备满足工业视频系统使用需要的操作、维护人员。操作、维护人员应了解系统的基本原理,并能熟练地操作使用系统,有现场实践经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条 设备管理中心及安全监察科负责各煤矿工业视频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煤矿必须将工业视频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验收范围,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第三条 煤矿生产指挥与集控中心(或煤矿调度室)负责系统日常使用管理。值班员应认真监视视频所显示的各种异常状态图象,详细分析记录系统所反映的异常情况,填写运行日志。
第四条 煤矿要建立工业视频系统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技术资料要妥善保存,并做好设备台账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