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减少机电事故的发生,为了延长设备寿命,特制定“包机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各种机电设备都要做到包运转、包维护、包检查的三包工作,即实行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专人维护、专人保养、留名挂牌的方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 主要管路、缆线装置和已实行集中遥控的设备,应设置专职机电维修工,负责分片包干、巡回检查维护工作。
第三条 包机者要管好、用好、配合维修工修好设备,对设备要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的清洁、整齐。
第四条 熟悉所包设备的性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五条 所包设备铭牌、完好牌和责任牌必须完整无缺。
第六条 操作者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自己不能处理,应立即汇报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汇报上级领导。
第七条 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
第八条 下班时必须把设备运行情况和本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填写到记录本中,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第九条 包机人应负责管好工具、附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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