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要求,为保证矿井机械电气及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保证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安全活动日重点学习本矿及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全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干部,对井上下随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机电运输隐患,立即通知其所在单位,限期进行处理。
第三条对事故要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生产。
第四条 由机电科组织全矿机电运输系统每周六随同全矿安全大检查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活动。
检查内容:
1、按照完好标准和质量标准化要求检查设备完好情况,统计完好率。检查设备及设备硐室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有一处不完好罚款100元。
2、按照三大保护管理制度要求检查电气设备三大保护运行情况,检查中要对保护进行试验,并检查使用单位日常试验是否符合要求(查试验记录)。
3、按防爆设备要求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失爆。发现一处失爆罚款500元。
4、检查设备包机制、检修制度的执行情况,(查运行记录和检修记录)。
5、检查供电系统是否与供电系统图相符。
6、检查文明生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