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变电所各类电器设备正常运行,达到质量标准化,做到分工负责,落实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包机人员应熟悉所包设备的规格型号及技术特征。
第二条包机人对配电室的电器设备完好检查进行挂牌管理。更换包机人时,必须更换挂牌。
第三条对已分工负责的设备、不挂牌、不维护保养,造成设备带病作业或停机停电影响安全生产时,直接追查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处罚。
第四条包机人在日常检查保养过程中,如发现有较大隐患时,必须向矿调度室和机电科负责人汇报,需停电维修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第五条 包机人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
第六条包机人负责督查配电室工作人员,认真搞好室内外卫生,保持良好的设备环境和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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