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包机人员应熟知所包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用途。
第二条维护人员要对所承包设备认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设备完好率低、失爆或导致各类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条包机人员应保证高低压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硐室的设备由专人负责维护并留名挂牌。
第五条包机人员每天至少对所包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维护。包机人员应每1小时检查一次电流表和电压表的读数,发现不正常应向班长及时汇报。
第六条包机人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制度和定期检修计划的要求对所包设备进行检查和检修。包机人员在每次检修或检查完毕后必须做好记录。
第七条包机人员应每天对设备进行漏电试验并做好记录,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检修。
第八条包机人员应懂得正确停送电程序和保护措施。
第九条矿职能科室以及其它检查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按期限予以处理并保证质量。
第十条发现问题处理不了应及时并向调度室及相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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