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将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编排,并根据标准分类法进行加工和保管;将永久、长期、短期分类存放,编写案卷目录、专题索引、卡片,分类汇编;对各类档案要做到目录齐全、类别清楚、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第二条 认真搞好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各类档案做到妥善保管,防止损毁、散失和泄密等。
第三条 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钥匙要有专人负责,集中存放,不准随身携带。
第四条 档案人员在上下班时,要检查档案室的安全情况,门窗要及时关闭上锁,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
第五条 档案室内严禁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及食物,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水、防蛀等工作,保持档案室干净整洁。
第六条 借阅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未经批准,不准抄录档案内容,不准擅自向外借阅档案材料或将其带出档案室,非档案管理人员禁止进入档案室。
第七条 在搬动档案和资料时,要尽量减少机械磨损和污染,对已破损、褪色、模糊不清的案卷文件、图纸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账卡时,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据。
上一篇:单身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下一篇:档案整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