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各生产队应建立和完善班前班后会制度,要认真组织,切实解决生产中存在问题,决不做表面文章。
第二条班前、班后会安排在两班交接的时候进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会议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第三条班前、班后会应由当班班长或当班临时负责人主持。
第四条班前、班后会主要内容应包括
1.班前会:会议负责人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任务和施工方法,并根据施工类型、施工方法、人员、工具、环境等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现场交底,做到“六必讲”。此外,还要解答工作班成员对工作的所有疑问。
2.班后会:班长要在本班结束后及时针对本班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设备安全运行的正确评估。对于工作中违章行为、工作怠慢、组织失误、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必要时向上一级领导提出处罚的建议。对于存在不足要举一反三,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以提醒本班成员避免以后工作中同类情况发生。
第五条参加班前、班后会人员应遵守现场秩序,不得来回走动,不准接打手机,不准大声喧哗,不准迟到早退。
第六条 班前、班后会必须逐项做好记录,填写认真,字迹清晰,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
第七条 班前、班后会记录由生产区队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第八条 交接班制度
为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的管理力度,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使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到现场,经队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必须建立交接班记录,各班班组长、特殊工种必须在现场进行对口交接。内容交接清楚后,交班人员方可上井,接班人员方可开工。能够在当班处理的安全隐患,不准交到下一班。
2.交接内容: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工作面是否存在隐患及生产当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内容要全面,记录要清晰,注意事项要明确。
3.接班后,在开工前当班班组长、特殊工种要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核实上班交班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并向本班职工说明现场注意事项及安全隐患内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开工,本班对上班存在的隐患处理必须有落实、有记录。
4.班组区队负责检查交接记录的填写情况,凡发现有一项与现场不符或漏填,罚责任班组长每人50元。
5.交接记录本要保存完好,不得损坏,否则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班长交接班记录要每天上井后及时汇报到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