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目标,不断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
第一条 职责分工
1.队长是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教育培训负总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队组的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标准。
2.技术员对本单位安全培训负责,负责煤矿“三大规程”的传达贯彻,认真做好本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传达学习和考试。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方式和方法
1.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
利用每天的班前会、每周的安全学习活动日或集中时间教育培训学习。足额参加行业组织的专业培训。
2.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
采用贯彻学习或互动式、采用每日一题学习活动。
3.安全教育培训的方法:
采用提前备课,有讲有听有记录。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安全生产岗位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第四条 安全培训的效果:
通过安全培训,使全体员工自身业务技能得到很大提高,增强了自身安全意识,能及时发现并排除现场不安全隐患,做到持证上岗。队组定期要对安全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奖优惩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