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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09 14:39 来源:煤矿安全网 安全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技术 生产 生产技术 技术 技术管理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第1节 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复查及评比制度

作业规程是掘进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文件,是现场施工的法规,为进一步规范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等各环节管理,提高作业规程的严密性、科学性、权威性,切实发挥作业规程的技术指导、安全保障作用,增强矿井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安全高效生产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复查补充及评比办法,以便更好地指导生产,服务于生产。

第一条 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

1、新施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生 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及有关技术政策规定,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沿用套用规程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组织施工。

2、作业规程在开工前一个月,由矿牵头科室下达编制通知单(通知单必须明确计划开工时间),相关科室及单位在开工前25日提供编制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资料。

3、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前25日,应有地测部门提出详细的地质说明书、掘进平面图和煤层顶底板柱状图,并由总工程师审阅批准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施工中遇到地质变化,相关科室技术人员及时到现场会审,会审意见作为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4、安全技术措施要参照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程序进行,并严格落实。

5、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作为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附件。

6、作业规程由生产区队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并做到层次分明、内容齐全、格式规范,语言要简明准确,图表满足生产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并按章节顺序编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技术术语正确。

7、凡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中已明文规定的条文,在作业规程中引用时,只需写上该规程的条、项号,在贯彻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其条文内容。《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岗位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且又属于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在作业规程中写上该条文的条款号和关键内容,在学习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其条文内容;《煤矿安全规程》未明确规定,而在作业规程中需要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8、作业规程凡需自绘图纸,要先出草图经生产科确认后方准纳入新规程。

9、安全技术措施部分:①掘进作业规程在施工中要把开门方法、调车方式、车场布置、小水仓、设备硐室等要叙述清楚;②凡《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部分必须有明确的规定、严禁漏项;③凡引用的《煤矿安全规程》条文要有明确的贯彻措施。

10、新编制的作业规程要求一律打印,不准出现错别字或病句,各类符号及标点使用正确,要按安监局样本顺序装订整齐不准出现错页、漏页。

第二条 作业规程的审批

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日提供1份书面作业规程交牵头科室,牵头科室同时将电子版发给会审科室及单位、矿副总工程师及总工程师等人员,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前进行审阅,并在5日内组织会审,形成会审记录。审批人员(包括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亲自签字,不得找人代签。施工单位根据会审意见重新修改完善。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要进行统一编号,必须在7日内报送相关科室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2、各主管科室作为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牵头科室,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科室根据业务分工,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负责。各科室审批人员对分管内容审批后,必须在相应的审批页面签字。

3、经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开工前应由区队技术员分别报送生产科、安监处、机运科、通防科等相关单位。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批准(生效)和贯彻,主管部门不得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应提前3天由主管部门送达参加会审的部门和主管领导、施工单位。

第三条 作业规程的传达贯彻

1、审批后的新作业规程开工前3日必须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进行贯彻。

2、作业规程的贯彻由区队长主持,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

3、作业规程贯彻后,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签字名单底稿由本队留存,同时将复印件报生产科备案;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命题进行书面考试,考试内容分统考和岗位考题两部分,按岗位工种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从开始生产之日起,以后每月对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一次,每季度重新组织一次考试,并做好记录。对作业规程贯彻时缺勤、缺考及考试不合格人员(90分以上为合格),必须进行补贯彻、补签名、补考试,且单独注明,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月度作业规程贯彻时,缺勤人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补贯彻、补签名,否则不得上岗。

4、一个施工单位分多个施工地点作业,对本单位编制的作业规程进行贯彻时,区队所有职工和管理人员都要参与学习。

5、作业规程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在贯彻后2日内报送生产科;作业规程执行过程中的补充贯彻记录复印件和作业规程月度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于每月5日前报送生产科。

第四条 对新规程落实情况的检查

1、经审批后的作业规程 ,区队工程技术人员完成贯彻传达后可由区队长组织现场施工,相关单位要在开工日期前完成相应的准备工作。安监部门要现场检查作业规程执行情况,对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有权按“三违”处理。

2、生产科要经常组织人员对规程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现场与作业规程规定不符的要追究责任。

第五条 作业规程的补充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若现场出现较大地质条件变化,由区队技术员在8小时内提出书面补充措施,生产科随时进行审批。

第六条 作业规程的复查

要认真搞好作业规程月复查,每月6号前应由分管副总牵头、总工程师参加,组织全体规程审批人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复查,提出复查意见,复查意见填写在《作业规程复查意见表》上,生产科做好复查记录,并由参加复查人员及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由生产科负责送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对复查意见进行贯彻,作业规程复查意见贯彻可以与月度作业规程贯彻一并进行。

第七条 作业规程的评比

要认真搞好作业规程评比奖励,每半年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组织全体规程审批人员对所有作业规程进行评比,每半年评比出前三名进行奖励,后三名进行对等处罚。

第八条 其它规定

1、掘进巷道贯通、过立交应先由测量专业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测量技术规定及时下达通知单,施工单位、安监处、调度室、通防科、生产科等接到通知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巷道开(复)工通知单、停工通知单、盲巷处理通知单由生产科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分别下到施工单位、安监处、通防科、机运科、调度室等单位。接通知的单位要按通知时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生产科及各施工区队工程技术人员对所属范围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及相关的通知单、记录等妥善保管,出现丢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采掘工作面生产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总结,送交生产科,连同作业规程、修改补充措施、图纸等技术资料、文件一起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一般保存5年以上。

第2节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掘进工程档案资料是指所有井下施工的掘进工作面生产、安装、回撤及零星工程等不同形式的记录。工程档案管理是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的档案资料对工程管理、维护、改扩建及今后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有着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掘进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结合《山东能源集团煤矿生产技术专业考核办法》,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掘进副总工程师是掘进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掘进技术档案资料的审核和签批。

2、生产科技术人员在掘进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掘进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善、修订、归档及保存工作。

3、各施工单位的主管技术员是本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按有关规定收集、填写、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生产科报送技术档案资料。

4、遵循“一工程,一档案”原则,掘进工程技术档案应按以下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1)工程档案记录表。

(2)设计图纸

(3)掘进地质说明书。

(4)开工通知单(改变施工通知单)。

(5)作业规程、措施及审批、复查记录

(6)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标准及验收。

(7)工程竣工验收单。

如施工过程中出现贯通、过立交、改变施工、停工、复工等,应将以上各类通知单归档管理。

5、生产科技术人员要按技术管理规定,按期完成生产报表、总结等技术资料,经审核后上报上级部门并存档。

6、所有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和任意销毁。

7、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

8、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移交,移交档案时,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实,并履行签字手续。

9、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和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

10、建立档案材料借阅登记簿,发生借阅时填写齐全借阅事项,对不按时交回的档案应催缴。

11、配合好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按规定提供规范检查资料。

12、每月至少要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3节 现场技术会诊制度

为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对矿井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疑难问题把脉会诊,为现场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矿井的正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各安全生产副总为副组长,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为成员的现场技术会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生产科,具体负责现场技术会诊的组织准备、方案制定、实施跟踪、落实复查等工作。

第二条 当现场出现影响生产、威胁安全的重大技术疑难问题,且在本单位或本专业范围内不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时,向现场技术会诊领导小组提出现场技术会诊申请。

第三条 领导小组根据反映情况确定现场会诊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参与人员、所需设备、仪器仪表,并做好相关通知。现场技术会诊工作必须由领导小组组长或一名副组长亲自带队,同时指定一至两名记录人员。

第四条 参与现场技术会诊的人员必须在按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不准迟到、早退和缺席。因故不能参会者必须提前向总工程师请假。

第五条 参与会诊的人员对现场安排的每项工作,必须认真落实,不折不扣的完成,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条 参与会诊人员汇报工作要突出重点,符合客观实际,有关技术数据要准确无误。

第七条 记录人员必须详细认真的记录会诊过程、形成的决议和制定的实施方案,并负责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同时做好资料保存工作。

第八条 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措施落实、跟踪检查和信息反馈工作,否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当制定的方案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必须重新启动现场技术会诊,直至问题圆满解决。

第4节 月度技术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的组织生产,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工程技术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时间:每月召开一次,由总工程师主持,具体时间由总工程师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决定;调度室负责例会时间、地点、人员的通知。

第二条  参加人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生产科、机械化科、机运科、通防科、地测科、调度室、安监处、区队技术员等有关人员。

第三条  会议内容:

1、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确保在安全生产中贯彻执行。

2、全面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并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措施。

3、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

4、审查煤矿的开采设计、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伸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措施

5、组织制定、实施矿井年度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制定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措施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合理安排安全生产各项技术规程、措施的落实以及管理工作。

8、研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与使用,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9、其他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第四条  有关要求:

1、按规定时间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旷会,会议期间关闭手机,养成良好的会风,做好会议记录。

2、会议安排的每项工作,必须认真落实,不折不扣的完成,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3、参会人员汇报工作要突出重点,符合客观实际,有关技术数据要准确无误。

4、因故不能参会者要向总工程师请假。

第5节 顶板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临时支护管理

1、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条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巷道的施工管理和考核由专业副总负责,工程质量验收由安监处质量科负责。每一条巷道施工完毕,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设备撤除。对每一条巷道的施工情况及验收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案。

2、掘进过地质构造、淋水区巷道压力大,顶板破碎松软时,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所有支护 必须紧跟迎头。

3、巷道开门、切眼刷大、修复老巷、处理较大范围的冒顶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第三条 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1、锚杆锚固长度、锚固力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现场必须达到规程规定要求。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孔深度不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10㎜。

3、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岩面,锚杆露出螺母的长度10㎜~50㎜(全螺纹锚杆10mm~100mm),锚杆与围岩的角度最小不小于75°。

4、必须使用锚杆钻机、风动扳手、电动扳手等机械工具安装锚杆。

5、锚杆锚固力每班必须检查,班组要留有详细记录;锚杆螺母必须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扳手拧紧,保证力矩符合有关要求。

第四条 锚索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1、岔门点、沿煤层底板掘进的综放工作面顺槽、切眼优先选用锚网索支护。

2、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岩层情况确定,锚索必须锚固到稳定的岩层中,锚索锚入稳定岩层不小于1.5m,当低于1.5m时必须采取加长锚索或锚网棚复合支护等措施。

3、锚索外露长度为150mm~250㎜,不合格的要重新补打,预紧力低于设计值90%时,必须重新预紧。

4、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托梁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锚索托梁或托板应选用强度不低于14#槽钢的刚性材料,长度符合设计要求,托梁或托板必须紧贴岩面。

第五条 其它巷道顶板管理

1、穿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时,优先采用锚网索与工字钢梯形棚复合支护。

2、工字钢梯形棚间使用拉杆或撑木固定,一般情况下,每根棚腿上设置两根撑木,每个棚梁棚腿接口处设置一根撑木。

3、开拓巷道和采区准备巷的煤巷部分必须喷浆封闭,喷射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0,其中开拓巷道的喷浆厚度不小于100㎜,采区准备巷的喷浆厚度不小于50㎜。

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支护:

(1)巷道顶板离层超过规定;

(2)喷射砼出现大量裂缝;

(3)锚杆体、锚索发生被拉断现象;

(4)锚杆、锚索托板被压坏;

(5)巷道围岩发生较大变化。

5、刷大或维修整巷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必须保证在有可能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独头巷道维修整巷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排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整巷地点以里。

第六条 顶板管理的考核

1、因顶板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新煤字[2018]1号文件进行考核。

2、顶板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相关管理处罚规定执行。

第6节 矿压观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的有关要求,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效监测、预报、防治矿压显现现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编制矿压观测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为了进一步掌握采掘工作面及矿井在用各巷道上覆岩层及围岩运动规律,不断改进支护参数,全面实施矿压观测。

第三条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矿压显现逐渐明显,鉴于当前的开采现状,需进一步加强矿压观测,以科学预测、预报矿压显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条 为确保矿压观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矿压观测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机构如下: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采煤副总、掘进副总

组成员:机械化科及生产科人员

说明:组长全面负责矿压显现防治有关事宜,矿压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生产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矿压观测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专业人员,对各个观测点进行不定期及时全面检查,并整理、分析日常检测资料,及时进行矿压预报,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六条 各施工区队负责人担任本区队矿压观测与防治小组组长,各施工区队技术员担任小组副组长,每个施工区队设置不少于三人为日常矿压观测小组成员,每小班必须有两人兼职进行日常矿压观测和对矿压观测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维护以及日常矿压观测报表的填写,并由各队主管技术员负责及时送报。

第七条 矿压观测办公室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矿压观测业务,负责配合矿教培中心对观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并要定期向全矿职工宣传和培训矿压防治方面的有关常识。

第八条 各区队兼职观测人员要求是文化程度较高,理解能力强,经过培训后对观测设备仪器的性能、运行能够基本掌握,并要责任心强,以便于开展矿压观测工作。

第九条 对兼职观测人员,区队长要合理安排,必须保证每小班有一名观测人员在井下工作。兼职人员不能正常上班时,区队长应及时指定有相应能力的其他人员代替工作,确保不能影响矿压观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 各观测人员完成当班观测任务后,将当班矿压观测结果认真详实填写。

第十一条 矿压观测办公室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进行矿压分析预测,将各采掘工作面分析结果、压力变形曲线预测结果送达相关领导和施工单位,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将分析预测结果送相关领导和施工单位,并严格按措施执行预防。

第十二条 发生矿压显现严重情况,矿压观测办公室必须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详细记录发生前征兆、发生经过、以及有关数据和破坏情况,并及时制定相应恢复生产的措施。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安装矿压观测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矿压观测。

第十四条 掘进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带、采空区或者通过其他应力集中区以及在煤柱附近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五条 在工作面掘进和回采前,地质部门必须首先划定受开采影响的范围及界限,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邻近煤层的采掘顺序及保护煤柱的尺寸。

第十六条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设计合理的参数,减少周期来压步距,降低巷道的矿压显现程度。

第十七条 在同一煤层的同一区段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两个采煤工作面同时回采。两综采工作面上下分层同采时,其前后错距不得小于200米。两个工作面相向掘进时,在相距30米 (综掘50米)时,必须停止其中一个掘进工作面。

第十八条 采掘工作面的爆破撤人距离及爆破后进入工作面的时间,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

第十九条 当三面或四面被采空区包围的地区、构造应力、集中应力开采、回收煤柱或在煤柱中掘进巷道时,必须在相应作业规程中制定有关防治矿压显现的措施。

第二十条 矿井所有在用巷道的矿压观测由各使用单位随时进行观测,有突发顶板等情况立即报告矿压观测办公室,由矿压观测办公室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并制定相应措施,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加固维修。

第二十一条 对矿压观测所用设备要随科技进步,保持矿压观测设备的先进性,保证观测数据科学准确。

第7节 顶板离层监测管理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压监测监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为 减少购置数量,提高仪表设备使用效率,加大回收复用力度,降低使用成本,提高维修质量,实现资源共享, 顶板监测工作由 XXX集团顶板监测研发服务中心统一 管理。将更好 发挥顶板监测系统预测、预报、预警及指导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我公司 顶板监测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 系统安装

1、需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巷道,由技术员 负责提出 顶板离层监测 设备安装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的安装地点、巷道设计长度、离层仪数量、巷道地质概况,支护设计等内容。

2、生产科接施工区队安装申请后,审核内容,核定设备数量,核算租赁价格,按工期分解租赁数量,尽量压缩离层仪租赁费用,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3、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科通知研发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顶板监测监控仪表设备的运输由研发服务中心负责,经批准租赁的顶板监测设备,转入租赁环节时,由生产科、资产办、经考办共同参加,按标准对购置的仪表设备进行验收。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认真填写领用单,作为租赁费结算的依据。

5、生产科按照要求编写《掘进工作面顶板离层仪安装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6、 施工区队根据批准的《掘进工作面顶板离层仪安装方案》进行安装, 要求安装必须符合标准,区 队技术人员负责现场监督指导,安装完毕后通知生产科。

7、首次安装,研发服务中心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

8、生产科负责安装质量检查,杜绝低标准作业。对安 装完毕后的传感器 用编程测试仪进行 校零, 并进行编码挂牌管理; 牌板吊挂统一,内容填写完善,字迹清晰。

9、信息化中心负责传输线路敷设、监测分站、监测主站安装、数据上传调试等工作。

第二条 系统管理

1、 区队技术员为系统维护第一责任人, 施工单位负责传感器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包括增设传感器及电缆吊挂等,保证在线系统完好,不得随意破坏。对设备非正常损坏或管理不善丢失的,使用工区按设备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处50-200元罚款。

2、施工单位要建立设备领用台帐,同时建立顶板离层量观测记录台帐。

3、 巷道掘进完毕回撤时,严禁将顶板动态监测系统拆除。掘进巷道竣工 移交给接收单位的同时,连同巷道内监测传感器、牌板及资料等一并现场交给接收单位,并由接收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做好设备交接记录,交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作为租赁费内部结算的依据。

4、信息中心负责线路及系统维护,确保数据正常上传。

5、生产科负责对 顶板动态监测系统安装、维护、运行情况进行 监督管理,并建立顶板离层传感器和分站的领用台账。

第三条 系统运行

1、生产科及调度员必须熟练掌握顶板动态监测系统,确保24小时在线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定期报分管领导。监测数据建档存档,长期保存。

2、施工单位或监测人员发现系统运行不正常时,必须及时向生产科汇报,并通知信息中心进行处理。

3、使用单位或监测人员 发现围岩移近速度急剧增加或一直保持较大值时,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由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分析或现场会诊,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第8节 掘进专业变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掘进生产技术环境变化管理,超前预测变化、有效控制变化及规范变化处置,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方位工作,制订变化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人员变化管理规定

(一)人员变化培训规定

1、新应聘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3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人员,由区队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五新教育培训:即对从业人员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法规制度和新典型案例培训教育。

5、新从业人员执行“师带徒”制度。由工区安排新工人师傅,签订师徒协议,同上同下,不得单独作业,直至实习期满考核合格止。

(二)定期对全员体检,查出患病不适合上岗人员立即停止其下井作业。班前、班中由值班人员、当班管理人员对本班所有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况、上岗必备技能情况排查,查出的不适 合上岗人员不准安排下井。

第二条 时段变化管理规定

(一)炎热夏季、夏忙秋收季节,提前排查可能疲劳人员,督催其休息好。班前要排查身体不佳、“两头忙”人员,禁止疲劳人员下井作业。

(二)春节、仲秋节等重要节假日,搞好安全思想教育,认真排查薄弱人员,抓好现场安全管理

(三)加强中、夜班现场安全管理,区队有“四大员”跟班指挥安全生产。

第三条 工艺变化管理规定

生产工艺变化时,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施工人员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作业。科室、区队工程技术人员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监督、技术指导。

第四条 工序变化管理规定

生产工序变化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补充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第五条 工具变化管理规定

(一)新工具使用前,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操作说明书,熟悉工具结构、工作原理、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二)达不到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工具,严禁使用。

第六条 环境变化管理规定

环境变化是指掘进生产的人员、地点、方法、装备工艺、地质等生产技术条件的变化,现对地点、地质变化及单项工程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施工地点变化

1、新生产采掘工作面、安装、回撤工作面,必须编制生产作业规程,全员学习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准施工。

2、每班生产前,必须由班长负责对全面顶板、设备等安全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准生产。

(二)地质变化

1、掘进工作面地质构造、围岩特征、矿压及涌水等发生变化时,必须由当班跟班管理人员、班长及时汇报。

2、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生产科汇报,生产科要及时向掘进副总工程师汇报。

3、对于影响安全生产地质变化,必须掘进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会诊,形成会诊纪要,并由区队技术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安监处负责安全措施现场落实监督,确保地质变化时的安全生产。

(三)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或掘进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

3、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作业。

4、安监处负责安全措施现场落实监督,确保地质变化时的安全生产。

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四)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由对口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会诊、协调,班长负责组织施工,跟班管理 人员负责抓好现场安全质量管理。

第七条 变化响应管理规定

为规范变化管理,有效控制变化对生产、安全等影响,避免变化导致损失,制定变化响应管理规定如下:

变化响应分三个等级,发生了一般性质、由区队自行能够解决的变化问题,为三级响应;发生了性质较大、需要汇报专业领导、本专业科室协助、指导解决的变化问题,为二级响应;发生了性质严重、需要矿井各部门各专业协调配合才能解决的变化问题,为一级响应。

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新聘用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按规定需再培训时。

2、有新入矿人员时,从业人员年度需要再培训时。

3、全员体检。

4、加强中、夜班现场安全管理

5、出现需多个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地质、水文、通防变化时。

6、单项工程。

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生产过程中出现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法规制度和新典型案例时。

2、生产工艺、工序发生变化时。

3、施工地点发生变化时。

4、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时,仅本专业就能够解决的。

5、本专业能够解决的应急工作。

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有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3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人员时。

2、区队有新分配人员、应落实“师带徒”制度时。

3、有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上岗人员时。

4、炎热夏季、夏忙秋收季节,春节、仲秋节等重要节假日,出现疲劳、精力不足人员时。

5、工具出现变化时。

6、出现生产技术条件变化,本区队能自行解决。

第八条 其它管理规定

(一)各专业科室每月对地质、水文、通风、运输、设备、人员等变化超前分析预测,影响安全生产的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区队建立变化管理台账,登记变化通知(或汇报)、内容、处理意见等。

第9节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抓好掘进专业规范管理,为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打下良好 的 基础 ,特制定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综掘锚网索巷道

1、切割成型

(1)严格按巷道切割图施工,切割时先扫底进刀,然后开机窝割煤,开机窝时应将切割头伸到最长位置,将铲板落到最低位置,每次进刀深度不得大于0.5m,水平切割完毕后,切割头自上而下按给定中线慢速切割两帮,任何地点巷道净宽、净高均不得小于设计值,超宽、超高值不大于质量标准规定。

(2)巷道切割做到 顶板平整(沿顶掘进除外),肩窝圆滑,两帮垂直,无底茬,每循环进尺截割前后一致,无明显台阶、错茬。

(3)巷道必须严格沿煤层底板施工(过断层除外)杜绝丢底煤。在确保不丢底煤前提下,过断层或煤层赋存条件影响而出现局部凹凸区域时,施工通过后要及时进行调整处理,以保证底板平整及掘进生产期间皮带机、转载机正常运行。

2、锚网支护

(1) 打锚杆眼时应使用与锚杆直径相配套的钻头打眼。安装锚杆时,必须轻轻将锚固剂送入眼底,然后再旋转搅拌,帮部锚杆必须使用放大器加压,确保初锚力达到规定要求。

(2)锚杆间排距符合规程要求,拉线施工,纵横方向均成一条线,偏差不超过±100㎜。 巷道顶板锚杆外露长度为10~50mm。

(3) 锚杆角度要垂直岩面(不得小于75°),锚杆盘要贴实岩面,不得歪斜, 锚网必须铺平有一定的涨紧力,相邻锚网下边缘要保证平齐、不上卷,上下错茬不超过50㎜,不得有撒网现象。

(4)网子绑扎联扣间距100mm, 扎结点的扎丝采用双股14#铁丝,铁丝头不准露出网的外平面,并且抿到方向应一致。

(5)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到迎头距离不得超限,前探梁接顶必须严实有效。前探梁吊环必须上满丝并外露1-2丝,严禁用于吊挂前探梁吊环的锚杆外露丝超长。

(6) 顶板使用锚索梁时,锚索间距误差为±100mm,梁的一端必须对齐,锚梁与巷道走向垂直,不出现斜交现象。 锚索外露长度 150~250mm mm,对失效的锚索必须及时补打,超长的必须及时剪掉。

(7)具体验收标准:巷道宽度:锚网梯巷道两帮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 0~100mm。巷道高度:①有腰线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 0~100mm。②无腰线巷道轨面至巷道顶板高度误差为: -50~200mm。

第二条 炮掘锚网(喷)巷道

1、打眼:

(1) 每班必须画出光爆轮廓线,并定出周边眼及二圈眼位置,炮眼要定在巷道轮廓线上,现场有定眼专用工具 。

(2)每班必须打出上部交班炮眼(半圆拱巷道以拱基线为准,矩形巷道顶眼下1m范围内必须施工交班眼),交班眼方向必须平行,眼底在同一断面上,接班后再施工下部炮眼。

(3)炮眼布置必须达到光爆技术要求:a、炮眼平直,间距符合规程要求,最小抵抗线不得大于规程要求;b、周边眼距不得大于300mm,二圈眼距不得大于500mm,底板眼的眼距不得大于500mm,掏槽眼距不得大于1200mm。

(4)积极推行中深孔爆破,一般情况下眼深不少于1.8m,循环进度不得小于两排(特殊情况除外)。

2、光爆成型:

(1)采取正向装药,使用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炸药和雷管的聚能穴均指向眼底, 装药量必须符合规程或措施要求,严禁超量装药,使用水泡泥和成品炮泥,封泥长度不少于600mm。

(2)采取全断面一次装药、一次爆破,爆破后严禁留有硬底、拖脚,罩檐子, 确保墙直拱圆,严禁出现明显超挖和欠挖现象 。

(3)每班必须验收残眼,硬岩光爆眼痕率不应低于80%,中硬岩光爆眼痕率不应低于50%。

3、锚网支护:

(1) 打锚杆眼时应使用与锚杆直径相配套的钻头打眼。安装锚杆时,必须轻轻将锚固剂送入眼底,然后再旋转搅拌,帮部锚杆必须使用放大器加压,确保初锚力达到规定要求。

(2)锚杆规格、间排距符合规程要求, 锚杆、托盘方向一致, 纵横方向均成一条线,偏差不超过±100㎜。 锚杆角度不得小于75°,外露丝长度为10~50mm。

(3)钢筋网 及锚杆托盘必须贴实岩面,锚杆紧固有效,不得有松动现象, 钢筋网铺设至巷道底板,下边缘要保证平齐,上下错茬不超过50㎜。

( 4 )钢筋网采用无扎丝联接,要使用专用工具,接茬联接不少于一圈,最后钢筋头要朝顶或帮并拧紧(不得留大鼻子),拧的方向及弧度要一致,每一网格均要联接,钢筋网齐边朝向迎头方向。

( 5 )具体验收标准:巷道宽度:锚网喷巷道两帮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0~100mm。巷道高度:①有腰线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 0~100mm;②无腰线巷道轨面至巷道顶板高度误差为:-50~100 mm。

4、喷浆

(1)喷浆机应使用新型喷浆机,配备自动上料机及电动除尘风机,喷浆机放置在耙装机后5-15米处人行道侧,安全间隙符合规程规定,平巷使用的喷浆机可根据现场放置在道轨两侧,斜巷放置喷浆机要加一组地锚。

(2)电动除尘风机吸尘口距离喷浆机不大于5米,吸尘口正对进料口,吸尘口及出风口应配备弹簧风筒,以便于吸尘效果更好,出水口应连接水管将水引入水沟。

(3) 喷浆巷道成巷必须采取拉线喷浆(具体要求为:拱基线至拱顶为3条线、每帮各2条线,拉线必须前后端固定,固定端距中线距离一致,拉线的一端应用倒正丝拉紧),确保墙直拱圆,不得有赤脚、穿裙、马腿现象,实现拉线、吊线验收,确保帮部凹凸不大于50mm , 喷浆表面平整度、厚度符合质量标准 。

(4)喷浆前,应将迎头5米范围内的矸石出净,严禁存积矸,并将两帮清理到实底,挖出墙部基础100mm,严禁喷浆无基础,喷浆后用铁锨对墙基底板拍平,回弹料必须及时回收使用,接回弹料帆布必须对底板全断面铺设。

(5)喷浆前应对风筒、管线进行保护,喷浆完成后必须将喷浆管和进风管拆除,盘好 码放到指定位置,喷浆机必须随时清理干净,机体内及下部严禁积料。

(6)所有喷浆巷道中、腰线必须标志到耙装机机身处,腰线用红白漆粉刷,上刷白色,下刷红色,粉刷线宽各为10mm,并设立百米标志牌,上面标明巷道标高。

5、混凝土水沟

(1)必须加工正规壳子板(推广使用铁模板),壳子板长度3米、宽度与水沟深度一致,壳子板必须替换使用,替换下的铁壳子板表面必须擦油养护。并根据水沟宽度必须加工标准壳子板铁撑子,确保水沟施工的直线性。

(2)水沟施工达到平、直,距离中腰线尺寸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并拉线施工,每节模板铺设不得错茬,其上沿与道板上面平。混凝土水沟杜绝蜂窝麻面现象,底板必须进行浆底。

(3)水沟需要铺设盖板时,水沟沿敷设角铁,盖板上面平齐,不活动,平巷50米施工一个过路水沟,水沟宽度为200×200mm,必须设置铁盖板,盖板上平面保持与巷道底板平。

6、混凝土台阶

巷道坡度大于12°应砌筑台阶,台阶严格按设计位置及尺寸浇灌, 中线至台阶内沿、腰线至台阶上平面、台阶的长度、宽度、高度均达到零误差, 浇灌标准外口保持平直(靠近帮,内口可不直,但要平),采用 30×30mm的 角铁包边, 角铁与角铁之间必须平面焊接,台阶框统一刷浅红漆 。

第三条 架棚巷道

1、巷道要求

(1)巷道施工做到顶平、帮齐,尤其是两帮底脚必须做到不穿裙,不失脚。

(2)巷道底板必须保证卫生良好无任何杂物,巷道底板平整,无浮煤、无淤泥、无积水、无台阶现象,沿途杜绝浮矸、浮煤现象。

2、架棚支护

(1)腰帮接顶:

a、顶帮枇子必须均匀布置,一般要求为顶部6块、帮部4块,腰帮接顶时枇子露出工字钢的长度两端一致;

b、接顶时,工字钢梁上靠近两端的枇子距离梁端头距离不得大于200mm;腰帮时,帮部最上部枇子距离工字钢梁不得大于200mm;

c、腰帮接顶枇子必须达到直顺、错落有秩、交叉前行,枇子上面与巷道坡度一致,要求呈线布置。

d、木楔方向必须与枇子保持一致,不得出现重楔,第一棚及最后一棚必须设置防倒装置,木楔大头一律朝外。

(2)撑杆布置必须成线,牢固有力,无松动、加刹现象。要求所有架棚巷道必须标志撑杆线,撑杆线采用白漆在棚腿上绘制,宽度为15mm,撑杆上面与撑杆线上面一致。

(3)当顶帮煤岩体破碎时,应在枇子上(外)部,铺设塑钢网。

(4)立柱斜度≤1°,棚梁一般为水平应≤40mm;棚梁与棚腿必须保持一致,不得出现明暗不齐,倾斜巷道每增加5°支架迎山角增加1°。

(5)棚距误差应≤50 mm;棚梁扭矩应≤50 mm;相邻棚腿间扎角误差一般≤1°。

(6)棚腿必须栽在实底上,若无实底必须采取措施。

(7)岔门必须架设双抬棚,需要架设对棚时,棚梁、棚腿必须高底一致、不得出现缝隙。

(8)炮掘迎头10米范围内棚必须采用锁棚器进行连锁,以防放炮倒棚。

3、具体验收标准:巷道高度:架棚巷道棚梁两端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 0~100mm。巷道高度: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30~50mm。

第10节 新安煤业公司巷道维修制度

第一条 安全规定

1、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煤矿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

3、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通风的检查,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

4、在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5、对加棚进行维修和更换时,要事先对该地点进行加固,必须坚持“先支后回”的原则。

7、更换棚架时,新的棚架支护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棚架(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

8、在维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时,必须按照爆破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操作。

9、在维修巷道中,要保证安全出口畅通,由外向里施工。

第二条 操作规定

(一)锚喷巷道的维修

1、拱顶、两帮小面积脱皮,可以采用补喷的办法。

2、拱顶、两帮脱皮面积超过2平方米,脱深0.3-0.5米时,可以采用补打加长锚杆挂网联合补喷的办法。

3、大面积冒落,连续失修巷道长度超过5米,冒落高度超过0.5 米、锚杆松脱的,可以采用拱型支架或其他联合支护的方式。

4、塑性变形大、位移量大、原来喷层脱落但未冒顶的,可以采用锚喷网加拱型支架联合支护的方法。

(二)架棚巷道的维修

1、架棚巷道维修一般有换1条腿、2条腿、棚梁和全部更换几种施工。

2、换1条腿时:

(1)先在邻近处打1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支撑原来的棚梁。

(2)在顶梁上接顶木,刹满刹牢,以防止顶梁滑动。

(3)小心的处理大块的浮石、浮煤。

(4)开挖巷道帮(如果未变形,可以不进行此项工作)。

(5)挖柱窝,更换新的棚腿。

(6)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

(7)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3、换2条腿时:

(1)先在两帮的原来的棚腿邻近处各打1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或采用抬棚托住顶梁。

(2)其余方法与更换1条腿时的操作一样,但要先换1条腿后,再换另外1条腿。

(3)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

(4)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4、换顶梁时:

(1)原来的支架棚腿未动、未损坏的,可以不更换棚腿。

(2)用锚杆锁棚腿或撑杆加固棚腿。

(3)用木枇贯穿于两架完好的顶梁之上,挡住上部浮石。

(4)更换顶梁,保证做到接茬处接触严密,不得“喝风亮牙”。

(5)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

(6)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杆。

5、换全部支架时:

(1)加固临近的完好的支架,留好退路。

(2)如果维修棚梁上部冒落较高,浮石较大,应在施工地点设置小型木垛,并进行瓦斯检查。

(3)然后按照换棚腿、换顶梁的方法,逐项操作。

6、换金属支架时,要防止金属撞击产生火花。

(三)较大冒顶巷道的维修

1、观察分析顶板、瓦斯等情况,经现场会诊后,制定修复方案,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措施。

2、在冒落区周边打临时支柱,将冒落处边缘的顶板支护牢固。

3、逐步向冒落区推进,清理冒落矸石(煤),确保后路畅通。

4、依次由一端架设工字钢棚,棚以上未接顶的地方要用木垛接顶。

5、施工过程中,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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