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大型设备到货后,应按规定及时开箱进行实物验收。包括:包装及实物外观有无破损、锈蚀、受潮、霉变等,并根据合同及装箱单清点箱内物品数量、随机技术资料。
第2条 大型设备安装前要认真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熟悉设备的性能、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制定的安装施工及验收技术方案并报集团公司机电处审查,确保大型机电设备的正确安装。
第3条 大型设备安装工作原则上自己安装,如本单位无能力安装可通过招标委托兄弟单位进行安装。
第4条 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做好安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后,必须申请集团公司进行现场安全环境准入验收。
第5条 安装单位要按作业进度要求及有关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机电运输科要会同主管安装的矿领导和使用单位进行要经常对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检查、质量验收,设备的安装、调试要有记录。
第6条 设备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资产办到现场清点设备,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第7条 设备安装好后,在投入正式运行前,要由有关部门如机电处、生产厂家、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联合进行验收。验收工作要严格按合同条款及产品出厂的技术指标,逐项进行验收。
第8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数量等问题时,要在索赔期结束前20天内,将情况如实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索赔事宜。
第9条 大型设备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和安装记录资料等应存入设备档案。
第10条 安装验收后要及时写出验收总结,详细记载安装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故障的措施,做出验收结论,如有遗留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