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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管理 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09 15:24 来源:煤矿安全网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第1条 架空乘人装置

1. 一座只准乘坐一人,严禁超员乘车,否则按违章论处,并罚相关责任人200元。

2. 乘车人员依次排队,按上下乘人道依次分道上下乘车。乘坐人员不在规定地点等候、不按顺序乘坐、在缆车道内行走、乘坐时坐姿不规范的,按轻微“三违”处理,拥挤抢座的,按一般“三违”处理,蓄意超过或触动越位开关的,按严重“三违”处理。

3. 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杆,跨上吊椅,然后双足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松开吊杆。

4. 乘坐人员不得随意摆动吊椅,不得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托(压)绳轮,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否则,按一般“三违”处理,造成脱绳事故的,按严重“三违”处理。

5. 乘车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传递物件等,以免发生危险,否则按违章论处。

6. 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m,重量不得超过10kg。携带长件时,要顺向前进方向,不得拖地运行,沿途严禁触碰巷帮、底板、钢丝绳及托(压)绳轮等,否则按违章论处。严禁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否则按违章论处,并罚相关责任人200元。

7. 乘车人员严禁携带违规物件。携带易滑落物件时,必须袋装系紧,防止中途掉落或发生意外。正常情况下,缆车维修人员在维修设备时方可携带梯子等维修设施、工具,要做好可靠的防滑、防坠落措施,否则每次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8. 乘车人员乘车时严禁打瞌睡,要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一旦发现紧急情况要及时下车,拉动紧急停车线停止缆车运行,并尽快与机头缆车司机取得联系,问题未处理完严禁开车。非紧急情况不得私自拉动全线急停拉线停止缆车,否则对责任人按违章处理。

9. 乘车人员在到达下车地点前,要提前做好下车准备,到达下车地点时要及时下车。下车时要迅速稳快,下车后严禁在下车点逗留。穿越异侧绳索时,注意观察行人。严禁越位乘车,以防发生危险,造成事故

10. 乘车人员发现个别托绳轮落绳、掉轮等情况时,要下车并拉线停车,向司机说明情况,及时维修处理。

11. 要文明乘车,严禁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否则每次罚款100元。对不服从管理、违章携带、扰乱乘车秩序者,按违章论处,并罚款200元。

12. 缆车司机要对乘车人员携带的物料、工具严格把关,并登记所携带物料、工具,及时制止违规携带现象。否则,对缆车司机按违章处理。

第2条 平巷人行车

1. 人行车要按规定时间运行,特殊情况时要经调度批准后,方可行车。

2. 乘车人员要服从跟车工指挥,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依次乘车,车辆未停稳、跟车工未发出停车信号前,禁止上、下车,否则按违章处理。牵引机车或任何两车之间严禁搭乘人员;严禁扒、蹬、跳车、乘坐矿车和超员乘车。

3. 上车后要关好安全门。车辆掉道或车辆行进中发生其它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4. 人行车运行中,乘车人员身体各部位及所带工具、器材严禁露出车外。

5. 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以及长度大于1.5m或重量大于20kg的物品乘车,符合携带要求的材料、工具要放入专用工具车内。

7. 对不按制度乘车、不服从跟车工指挥、强行上下车人员按违章处理,对殴打、辱骂跟车工,扰乱乘车秩序的人员按严重“三违”处理,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 在车厢内严禁喧哗、戏闹,严禁乱扔杂物,否则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9. 跟车工对违反乘车规定的行为不予纠正、制止的,每次罚款100元。制止无效,严禁行车,对强行乘车者按规定处罚。

10. 人行车在过弯道、三岔门、遇行人时应及时响铃警示,提示行人靠帮部站立。列车行至车场前,候车人员严禁进入车场,车场内有人时,列车要在车场外等候,待车场无人时方可进入。电机车司机和跟车工要提醒下车人员列队行走,否则对电机车司机和跟车工每人罚款20元。

第3条 副井罐笼

1. 乘罐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乘罐,在指定地点候罐,集中上下;特殊情况上下井要经公司调度批准。

2. 乘罐人员要服从把钩工指挥、管理,按照秩序文明乘罐,待罐笼停稳、安全门打开、罐门固定后方可依次出入罐笼,严禁乘罐人员拥挤、争抢上下。

3. 严禁在罐笼内嬉戏打闹,罐笼运行中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罐外,严禁乘罐人员私自打开罐门。

4. 发出提升信号后,严禁出入罐笼,严禁候罐人员进入车场。

5. 严禁携带超长、超重物品乘罐,乘罐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m、重量不得超过10kg,严禁人、物混装。携带工具、物品的乘罐人员要坚持先入罐、后出罐的原则,携带的物品应放在罐底,严禁手拿肩扛,不得妨碍他人乘罐。

6. 罐笼运行时乘罐人员要站稳扶好,抓紧扶手,严禁来回走动或在罐笼内蹲坐。外来人员无本公司人员陪同不得乘坐罐笼。

7.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和人员定位卡,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8. 副井口把钩工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乘罐人员管理,严格维护乘罐秩序,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执行的把钩工,每次罚款100元,对不按要求执行的乘罐人员,按违章论处,对不服从指挥、 扰乱乘罐秩序的给予严重“三违”登记,并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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