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矿井主要运输斜巷及采掘辅助运输上下山的安全管理,实施“封闭”式管理,杜绝斜巷内的不安全行为,防止各类运输事故发生,特制定斜巷运输巷道封闭管理办法。
第1条 管理范围
井下所有运输斜巷
第2条 管理规定
1. 斜巷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
2. 斜巷作业时必须设置司机开车,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当班班组长对车辆机车辆装封车、固定、挂车连接、钢丝绳、连接装置等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提升运输。
3. 斜巷日常检修时间内不准进行运输工作,只准许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从事运输工作时,必须经公司调度同意后方准进行。
4. 斜巷停运期间,绞车必须停电闭锁,关闭斜巷上车场至下车场所有阻车、挡车装置,放下并闭锁巷道内的跑车防护装置。
5. 斜巷作业时,禁止分段作业和平行施工;上下车场作业时,必须在完全停止斜巷运输的情况下进行。
6. 严禁无关人员在斜巷提升、下放车辆期间在上下车场及周围等待、停留。
7. 上下车场倒车、推车、顶车作业时,必须及时关闭上下车场安设的阻车器,上下车场长时间停放车辆,必须用掩车器将车阻住,斜巷上所有阻车装置均要常闭。
8. 长时间不运输,钩头必须放至到上车场并摆放整齐,每班运输作业完毕,及时关闭各类阻车装置。
9. 如遇运输大型设备(如支架、机组等)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0. 每班工作完毕后,斜巷中不允许留有其它材料、工具和易滚落的物品、杂物。
11. 实施封闭管理的运输巷道,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行走、滞留,严禁人员扒乘机头、矸车、料车、煤车。封闭巷道沿途各信号站信号员,对其所在区段行人严格把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巷道。发现有人行走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汇报运输调度。对不负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12. 凡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封闭管理巷道内施工的人员,所属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身着矿统一制作的反光服。
13. 斜巷运输质量严格按本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