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充电工应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正确处理一般故障,能熟练地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第2条 锂电池应尽量避免过充电、过放电,否则将会缩短电池寿命。锂电池在使用时,电压接近 320V时(每组 100 块单体电池) ,已不能使用,必须及时充电。
第3条 充电:
1. 锂电池充电时,充电机的“+”、“-”极分别与锂电池组的“+”、“-”极相连接,绝对不能接错,以免损坏锂电池和充电设备。
2. 充电电流不得超过标准中规定的最大充电电流 1C。
3. 充电电压不得超过标准中规定的最大上限电压单体 3.65V。
4. 电池必须在0℃~45℃的环境温度范围内进行充电。
第4条 锂电池的维护
1. 每月对电池的使用情况,以及 BMS 和充电机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系统地例行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解决问题;
2. 认真检查动力回路上的接触器连接螺栓和电器件之间的连接螺栓,以及所有电池极柱连接螺栓的紧固程度;
3. 认真检查所有电源连接器和电气连接件的连接可靠性,检查电气线路的绝缘性,以及电缆线、导电条的破损和老化情况‘
4. 检查整组电池的一致性,如果电池的静态电压差和动态电压差表现出较大差异的时候,请联系厂家及时排查原因并解决。
上一篇:单轨吊机车检查检修制度
下一篇:行车不行人管理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