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实行区队、班组和岗位逐级签订安全承诺责任书。
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是岗位向班组履行岗位安全承诺的基本保证,是班组长、跟班副队长向区队履行岗位安全承诺的基本保证,承诺人必经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岗位工、班组长、跟班副队长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执行安全承诺制度。
1、安全承诺内容:
1)认真执行“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
4)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本岗位安全设施和器材。
5)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2、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6)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班组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7)新入职工在完成培训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8)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
3、安全承诺的要求:班组长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负责人,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人,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违反承诺的责任,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事故处置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