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等车辆的检查维修应由经专门培训的维修人员进行。
(二)车辆检查维护实行日常检修和定期检修制度,定期检修根据车辆运行时间分为大修和小修。每次检查检修应做好记录。
(三)日常检查、维护内容包括:车辆连接装置、轮轴、轮对等,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小修每半年进行一次。其检修内容包括:更换磨损超限轮对,紧固各连接件,修理碰头,插销、锁套,整修猴车坐椅,焊补车体裂缝,各转动部位注油等。
(五)大修每年进行1次,其检修内容除小修的内容外,还应进行车箱底盘修理,紧固各部螺栓和铆钉,更换修理各重要部件,车销整形,车体防腐等。
(六)使用中的车辆每隔1个月注油1次。
(七)发现下列情况应及时安排检修:
1.制动装置失效。
2.转动部件响声异常。
3.经常脱轨落道。
4.碰头与车架连接处铆钉松动。
5.车架严重变形和裂纹。
6.连接装置有裂纹,紧固件松动。
7.连接环和插销严重变形。
8.车箱严重变形或开焊。
9.车辆发生事故后受到猛烈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