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力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确定试验范围,编制试验计划。
2.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包括高压线路、电缆,高压开关的各项试验,继保整定,绝缘油、绝缘用具的耐压试验,避雷器打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验收试验,低压开关过流继电器刻度校验及无压释放试验,电表的校验等,应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机电部确定试验单位,编排试验周期,责任单位按时进行试验。
3.各项电气试验均应作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合格的仪表应加铅封。试验报告记录和合格证由机运队存档。
4.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表计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5.井下电气设备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6.对于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7.对于检漏保护装置、煤电钻综保、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和定期试验,煤电钻综保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低压检漏保护装置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人工远方漏电跳闸试验。
8.所有试验均应作好记录。
9.若未按电气试验测试制度对电气设备进行试验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次;记录不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处。
10.若违章使用测试不合格的电气设备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