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咸阳市和宝鸡市开展煤矿明察暗访工作
10月12日至1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司刘云涛司长带队,分两个小组对咸阳市和宝鸡市部分煤矿开展了明察暗访工作。
刘云涛司长先后对陕西彬长胡家河、麟北矿业、郭家河和旬邑县留石村等7处煤矿进行了明察暗访,其中在陕西彬长胡家河、麟北矿业和郭家河煤矿深入井下一线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在冲击地压和防治水灾害治理、煤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两个清单”落实情况,以及停工停建矿井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建设等行为,详细询问了解了地方监管部门设置、人员力量配备和年度执法等情况。组织4名冲击地压灾害防治专家对陕西彬长小庄、陕西彬长孟村、亭南和高家堡煤矿开展了冲击地压专项监察,通过地面查阅资料和井上下现场监察,形成了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
在听取了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工作汇报后,刘云涛要求,一是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控安全生产系统各个环节,尤其面对彬长矿区灾害突出的现状,各个煤矿要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重大灾害治理做到“大马拉小车”;二是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切实查明陕西彬长胡家河“10·11”事故发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周边煤矿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三是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地方监管部门认真行使属地监管职责,驻矿安监员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特别对停产整顿的矿井盯紧看牢,严防该类煤矿违法生产建设而酿成事故;四是认真开展煤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立足“两个根本”,形成“两个清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杜绝“口号式”行动,要具体落实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当中,要求地方监管部门做好“回头看”和隐患整改跟进处置工作。
陕西煤矿安监局、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咸阳监察分局、咸阳市人民政府、宝鸡市人民政府、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麟游县人民政府和陕煤集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