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实际控制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承担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落实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或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组织或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5.审定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6.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落实公司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所属煤矿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投入使用情况。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定期组织召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9.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0.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至少参与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八、组织保障
十、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6.督促所属煤矿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一、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17.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安全公司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8.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二、其他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其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