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井下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掌握每班的升入井人员数量,了解辅助运输管理常识,熟知并严格执行检身制度。 上岗时要带齐并使用矿井规定佩戴的仪器(如酒精检测器、金属探测器等)。 负责入井检身,禁止不符合入井规定的人员入井。 负责维护出入井秩序,按规定清点出入井人数,并作好出入井人登记记录。 禁止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抽烟和用明火装置。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发现出入井人员盗窃公有财产者,要立即报告矿相关部门。 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或上级监管部门入井检查人员,必须有矿专人带领或陪同,否则不允许入井。 不得脱岗,必须现场交接班。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内部分工落实相关标准要求。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