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生产技术科科长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参与制定、修订(编)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审查部门、分管专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矿总工程师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参与制定矿井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参与制定矿井采掘测量人员培训计划和制度,检查指导部门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5.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安全生产中长期(不少于5年)规划、防治水中长期(不少于5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督促落实。
6.组织审查矿井生产布局,灾后恢复生产等重大方案。制定矿井水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整治方案,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工作,并履行报批职责。
8.审查矿井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采掘工作面竣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等。
9.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接替,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抽采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的平衡。
四、组织或参与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0.参与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煤矿火灾、煤矿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1.负责制定矿井安全技术相关制度;监督检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12.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水害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13.负责采掘工作面矿压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消除隐患。
14.负责落实全矿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及巷道支护设计工作和支护材料消耗及工作面两巷材料回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对支护设计进行优化。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5.组织人员参与作业规程、措施编制的现场调研及作业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的会审及复审工作,提出编制及审查意见,并对联系单、作业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6.参与制定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及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组织制定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18.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