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2.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及制度和通讯、网络、视频管理、自动化规定。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传达、贯彻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指令、命令,抓好业务保安。
5.分专业制定部门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及月度计划,充实和完善安全培训内容。
6.参与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
7.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对影响生产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逐级汇报迅速组织处理,尽快恢复,保证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8.负责协调生产、辅助单位的业务关系,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迅速处理或上报,消除生产流程节点管理的薄弱点。
9.负责修订、完善雨季“三防”和冬季“四防”应急预案,督促基层单位按预案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11.参与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督促解决生产问题,保证采掘正常接替。
四、参与应急预案演练
12.参与矿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3.负责组织矿区雨季“四防”和冬季“四防”检查工作。
14.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15.参与矿井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会同相关单位做好零星工程的日常管理。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6.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日常调度工作,依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生产,预防“三超”行为,保证矿井均衡生产。
17.参与查处采掘工作不按规定管理顶帮和不按照设计施工的行为。
18.监督检查各单位跟(带)值班情况,查处井下各作业点“撇钩延点”等违章行为。
20.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检查存在的问题。
21.配合上级事故调查工作,执行业务范围内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22.做好部门内部隐患排查工作,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4.及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及防护,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25.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