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调度室主任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二、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加安全培(复)训,督促本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复)训。
4.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与培训。
5.参与开展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参与开展应急管理培训、职业卫生培训、生产安全事故安全警示教育工作。
6.负责组织全矿采掘机电设备的安装(拆除)、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其它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协调生产、辅助单位的业务关系,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迅速处理或上报,消除生产流程节点管理的薄弱点。
8.负责修订、完善雨季“四防”和冬季“四防”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物资计划统筹、落实工作。
10.参与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督促解决生产问题,保证采掘正常接替。
四、参与应急预案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2.负责组织矿区雨季“四防”和冬季“四防”检查工作。
13.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14.参与矿井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会同有关单位做好零星工程的管理。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5.按要求履行跟值班、值守职责。
16.贯彻执行和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 “三违”行为。
17.负责矿井安全生产调度工作,依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协调生产,保证矿井均衡生产。
18.监督检查各单位管理人员下井、跟(带)值班、值守情况。
20.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检查存在的问题。
21.配合上级事故调查工作,执行业务范围内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22.做好部门内部隐患排查工作,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