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防治水技术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参与制定、修订(编)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审查本专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科长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工作制度,参与制定矿井地质防治水管理相关制度。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参与制定水害防治、地质人员培训计划和制度,参与检查部门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5.参与审查矿井生产布局,防水等系统的调整和灾后恢复生产等重大方案,编制相关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参与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和地质补充勘探工作。提供预防灾害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参与矿井灾害预防设计的编制。
6.参与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工作。
7.参与审查《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编制和建立水文地质图件及基础台帐等防治水图件。
9.参与审查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水情水害预报、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竣工验收、煤矿防隔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防治水年度“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等。
10.参与编写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开采受灰岩含水层威胁的煤层、大(中)型含(导)水断层防水煤(岩)柱留设、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群孔抽水试验设计、井下放水试验设计;缩小防水煤(岩)柱开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采设计、试采总结报告;井下突水点注浆堵水设计、帷幕注浆设计;陷落柱探查治理设计及其安全煤(岩)柱留设;带压、疏水降压、底板注浆加固或改造、充填开采设计等。
11.参与制定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不能实现隔离开采而制定的专项防治水措施;矿井因不具备条件建立防水闸门实行隔离开采,必须制定的防治水措施,并履行报批职责。
四、组织或参与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3.准备每月防治水专题会议的相关材料。
14.参与煤矿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等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
15.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水害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6.参与作业规程、措施编制的现场调研及作业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的会审及复审工作,提出编制及审查意见,并对联系单、作业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7.参与制定矿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和监督落实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18.负责全矿水文地质及防治水工作,负责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为矿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制定水患解决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