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档案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参与制定、修订(编)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保证档案实体及信息安全工作
2.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严格遵守上级规定的保密制度。
3.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及档案的机密内容,不得把机密档案文件带出档案室。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复制制度,不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查阅、复制范围。借阅档案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并遵守借阅时间等管理规定。
5.日常要加强档案库房检查,确保库房保管条件符合八防(防水、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污染)要求。
6.档案库房严禁吸烟,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档案室,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其他杂物。应定期检查档案库房室内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和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安全状态;档案工作人员进出库房时,要做到门开人必在,人走门必锁。
7.掌握档案库房消防安全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平时在管理中应密切注意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库房安全。
8.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做到节假日有人值班,确保库房安全。
三、负责或参与安全工作
9.负责指导查、借阅档案人员遵守档案库房管理规定和档案借阅保密制度,在查阅室等候查阅档案,非档案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库房机密重地,不得污损档案。
10.参与本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