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技术副队长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参与编制、修订(编)本队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编制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制定采煤专业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参与制定本区安全培训计划,对“三违”人员帮扶教育。

  5.参加安全资格培(复)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6.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7.学习各种安全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三、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8.排查管理范围内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并及时向调度所及值班人员汇报。

  四、参与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与控制工作,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

  9.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全面安全风险辨识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运输系统等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五、参与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0.参与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六、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1.落实工作面矿压监测、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斜巷运输管理、机电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

  12.参与制定本区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对生产中的隐患进行预测预控,杜绝采煤工作面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13.参与本区工作范围内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检修、回收等管理工作,确保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14.参与本队责任区域内巷道的巡查、维护、环境卫生清理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参与落实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管理,监督、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6.定期召开本区班前会、隐患排查会议、安全生产兑现会、安全学习会,传达贯彻落实矿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七、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7.落实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制度,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

  18.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八、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9.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20.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22.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