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三机工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熟知并履行本岗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3.参加岗位工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6.排查工作范围内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并及时向调度所、部门值班人员及当班队长汇报。
四、参与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与控制工作,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
7.参与安全风险辨识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运输系统等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五、参与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8.参与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六、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9.正规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对作业前各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安全确认。
10.接班后认真检查,确保三机各部位螺栓紧固,电动机、减速箱运转正常,信号按钮灵敏可靠。
11.开机前,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确认三机中是否有人作业或逗留,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后方可打点开车。
12.发现运输机断链、断刮板、飘链、电机憋劲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闭锁。
七、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3.开车前检查齿箱油位,电机温度是否合适,否则严禁开车。
14.开车前必须发出信号,撤出机道范围内所有作业人员。
15.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自己的安全自保负责,与员工实行安全联保互保责任制。
八、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6.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17.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