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电钳工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熟知并履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熟知并履行本岗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二、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加岗位工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6.负责工作范围内设备安全保护和安全运行。
7.负责管控范围内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设备隐患,确保设备完好。
8.参与本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工作,落实本岗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执行本工种所需遵守的规程、规范、标准及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1.负责对工作范围内存在的隐患整改落实。
12.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按章操作。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3.爱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
14.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5.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责任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6.落实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事项。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7.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18.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