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综掘队长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组织编制、修订(编)本队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编制采掘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参与组织演练。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队安全培训计划,对“三违”人员帮扶教育,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5.督促本队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复)训,取得安全资格。
6.参与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7.参与矿井瓦斯、水害、火灾、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危险源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8.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9.负责制定本区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对生产中的隐患进行预测预控。
10.负责工作面遇到顶板破碎、水文地质异常、瓦斯异常、贯通等情况时,及时组织编制、落实专项措施,并组织管理人员跟班。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1.组织推广先进的掘进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做法、经验及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促进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12.落实本区范围内的岗位、班组、队三级隐患排查,配合矿组织的周、月度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并做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13.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带班制度,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做好“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运输、机电管理工作,保护好监测、监控、防尘、通风等“一通三防”等安全设施。
15.落实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管理。
16.负责召开隐患排查会议、安全生产兑现会、安全学习会,传达贯彻落实矿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7.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8.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八、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9.定期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督促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21.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