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材料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为:
1.熟知并履行本岗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现场处置方案。
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加岗位工种培训。
4.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6.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履行职责,制止违章、违规
7.负责本单位材料配件供应工作,编制月度材料配件计划,做好生产材料、设备、设施计划的上报、审批工作。
8.负责分析统计配件材料消耗情况,合理制订配件材料消耗计划,防止积压或短缺。
9.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