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探放水班长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负责协助科长完成科室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及班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现场跟班作业,是跟班现场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现场安全、工程质量和现场文明生产管理,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做好员工劳动保护。 协助科长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负责各班组具体工作的落实。 负责各班组材料提报、领用、管理等工作,并负责对钻机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管理工作。 负责规范检修人员的工作行为,积极配合开展员工三违行为管理、班组建设等工作落实。 配合科长完成科室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并及时消除,组织好班前会,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负责发生事故或地质条件变化以及出现影响生产情况下现场指挥并采取措施处理,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负责协助科长完成科室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并参加矿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 掌握透水预兆、应急处理方法和逃生避灾知识,熟悉各种灾害的避灾路线及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方法。 负责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和评分办法》内部分工落实相关标准要求。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