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钻探工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为:
- 钻探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 熟悉掌握岗位操作规程、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完成钻探、注浆等工作。
- 按时参加班前会、班后会,认真听取班前会相关内容并做好相应记录,掌握本班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 按时参加安全例会、技能提升、培训等安全活动,并积极配合班管理人员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及班组建设工作的开展。
- 严禁私自拆卸、损坏钻机,熟悉掌握各种钻探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技术要领,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钻探设备及配件完好。
- 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并积极配合班组长进行隐患排查,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 作业期间时刻注意检查钻机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停机检查处理,确实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汇报科室值班人员。
- 掌握透水预兆、应急处理方法和逃生避灾知识,熟悉各种灾害的避灾路线及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方法。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