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机运队副队长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参与编制、修订(编)本队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参加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加班队长培(复)训,且取得有效证件。
4.参与制定本队安全培训计划。
5.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7.参与制定队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8.协助队长管理本队范围内机电、胶带运输系统等安全保护。
9.协助队长落实对本队纳入检测检验范围内的机电运输设备、材料进行检测检验;负责本队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设备隐患,确保设备完好。
10.协助队长淘汰本队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技术、材料及工艺。
11.参与本部门以及机电运输专业安全风险辨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12.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3.参加机电运输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类检查;负责本队执行规程、规范、标准及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4.参与对本队存在的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及整改落实。
15.参加电气防爆、皮带机运输等专项检查,落实本队雨季“三防”、冬季“四防”工作;落实本队岗位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和按章操作。
16.参与推广本队应用先进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经验和适用技术、装备、工艺、材料,推进本队机电运输的科技进步,提高机电运输装备水平。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7.按规定要求跟班带班作业,监督履行跟班带班职责。
18.参加本队查处并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9.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责任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20.负责落实本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事项。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22.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24.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