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车工(放煤)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装车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熟知并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二、参加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持证上岗
3.参加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参加部室组织的安全学习例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6.负责装车质量,确保不偏载、偏装,超载等现象。
四、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对作业前各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安全确认。
9.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0.在装车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六、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1.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12.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七、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3.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15.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