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编制、修订(编)本部门及其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完善部门内部管理制度。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负责实施部门内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员工参与培训。
6.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或参与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7.参与编制矿井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
8.负责编制矿井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9.组织审查矿井年度瓦斯综合治理、防灭火“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参与审查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等。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10.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1.负责监督检查单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规程、措施的编制和贯彻落实情况。
12.监督检查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参与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3.参与检查矿井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14.参与矿井安全环境系统评价,年度安技措工程的审查和峻工验收。
15.参与召开有关“一通三防”等安全管理的专题会。
16.参与矿井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
17.负责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的审查、立项、实施和验收。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8.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组织实施安全责任考核。
19.参与职业危害防治监督检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0.参与矿组织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一通三防”相关问题的落实整改。
21.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