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瓦检员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为:
二、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按要求参加岗位工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三、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6.参加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四、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7.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对分管区域内瓦斯、监测装置、通风设施等进行巡回检查。
8.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把当班一切情况交待清楚,隐患当班处理完毕情况。
9.检查工作区域内的通风、防尘设施,监控设备。
五、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0.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六、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1.落实业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2.落实监管监察部门所提出业务范围内监察建议和指令的落实以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14.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