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管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束管监测工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为: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爱护设备,保证设备完好,要对所属范围的电气和束管监测设备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做好相关记录。 每日对井下采空区气体进行化验分析,并将结果逐级审批上报。 每周对采空区及其它有高温自燃可能地点进行火灾预测预报分析,并形成预测报表及分析报告上报总工程师审阅。 按照规定保持设备正常运转,未经许可或无其它原因不得停转束管监测设备。 熟悉设备性能,管线铺设要合理,保证设备完好,按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维护。 做好井下束管监测管线的搬迁和维护工作。 负责各类原始数据的整理、登记、汇总、上报工作。 做好隐患排查工作,配合科室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上报,形成闭环管理。发现“三违”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和评分办法》内部分工落实相关标准要求。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