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出纳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1.熟知并履行本岗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二、参加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持证上岗
3.参加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参加本部门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6.参与公司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四、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合理使用资金,严格存款制度,做到有存有取,随存随取,公款不得挪作他用,转供他人。存取大额现金时,注意个人和资金安全。
8.不签发空头支票,确保签章安全,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与完整。
9.严格管理现金出纳,做到账款相符,月终和银行对账,做到由账账相符,确保企业资金安全。
10.下班关闭电脑及其他设备电源和开关,保险柜上锁,临走时门窗上锁。
五、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1.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12.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3.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15.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