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麦地掌煤矿)
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在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调度指挥中心业务范围内管理工作,对管理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监督执行好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必须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及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命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煤矿“三大规程”,在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调度指挥中心分管业务管理工作,对调度日常工作安排落实负主要责任。
2.负责维修工程计划的制定、安排、检查及临时性工作的考核,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3.参加生产调度会、平衡会和各种专题会议,对重点工程重点调度,并做好记录。
4.了解矿井长远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熟悉采掘布局和工作面接续情况,掌握生产作业计划和工作安排,协助主任搞好安全生产和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5.参加作业规程和重要措施的审批,对措施要求所急需的设备和物资作重点调度。
6.经常深入井下,及时掌握生产动态,了解现场情况,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采掘工作面接续作专题调度,每月下井个数符合矿规定个数。
7.做好安全生产统计数据的审核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8.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技能。协助主任搞好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调度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9.掌握《矿井灾害预防计划》、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和矿井避灾路线,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在矿长的指挥下,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二、责任追究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监察指令的。
11.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2.未协助好主任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负主要责任。
13.未参加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未及时汇总,总结调度员汇报基层情况并督促整改,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负直接责任。
14.未经常深入现场,对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隐患与职业病危害排查、对排查出安全隐患、职业病危害治理整改情况未进行有效的监督,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负主要责任。
15.安排工作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负直接责任。
16.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直接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提供虚假资料的,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负直接责任。
17.对基层区队零星工程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的,安全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管理责任。
18.对上述负直接责任或监管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