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麦地掌煤矿)
办公室主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把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等,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政方针、政策,及时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起草制定党委文件及矿行政文件等,保证上级及矿行政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健康方针及时传达贯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1.办公室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健康的第一责任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做好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健康服务。
2.要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调查和研究,挖掘基层好的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方法、提炼新的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理念,丰富我矿安全、职业卫生健康内涵。积极参与矿党政组织的各类安全、职业卫生健康宣教活动,定期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上级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健康、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的上传下达,及时把上级安全指示传递到基层单位,并负责监督检查。
3.抓好对外招待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各项检查学习接待工作。
4.抓好小车司机的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和管理,杜绝酒后驾车,保证行车安全。
5.抓好企业档案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杜绝失密和泄密现象的发生。
6.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经常了解基层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按时参加矿长办公会,做好会议记录,按照要求及时下发传达。
7.组织召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会议,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并贯彻执行。
8.外出期间必须委托他人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二、责任追究
9.由于工作懈怠,造成上级或矿安全、职业卫生健康文件指示精神不能及时传达下发的,办公室主任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10.档案管理工作混乱,造成失密泄密的,办公室主任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
11.不能配合有关部门对本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的,办公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12.未能及时参加矿长办公会,影响矿整体工作安排的,办公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13.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