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把钩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必须掌握相关专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持证上岗。信号把钩工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保证安全生产。
一、岗位安全风险清单
1.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3.进入工作地点先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有隐患先排除后生产。
4.检查挡车设施、连接装置、信号设施、道岔及其它设备、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做到“六不挂”。
5.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
6.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基本技能。
7.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和岗位标准流程操作,确保安全。
8.负责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整改。
9.按规定佩戴本岗位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责任追究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信号把钩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对他人“三违”熟视无睹,造成事故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察人员指令的。
11.发生事故,依法给予信号把钩工下岗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的;
(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防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2.信号把钩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信号把钩工负直接责任。
13.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行车行人的,负直接责任。
14.挡车设施、连接装置、信号设施、道岔及其它设备、设施不完好运行的,信号把钩工负直接责任。
15.因连接不好、不标准,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信号把钩工负直接责任。
16.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信号把钩工负直接责任。
17.自主保安、互保、联保意识差的,信号把钩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8.在事故调查处理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信号把钩工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