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泵司机是本岗位现场作业的实施者,也是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现场安全生产负责,要严格执行好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一、岗位安全责任清单
1.保证在开泵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应对本岗位范围内危险源进行排查,并由上班次人员向下班次人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3.安全检查以后,对水位报警装置进行手动试验,确保实验灵敏安全正常。
4.两名司机确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整个岗位时间段的安全问题。
5.设备不完好,严禁进行操作。
7.按规定佩戴本岗位必须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持有效合格的特殊工种证件上岗。
8.按水位变化情况和避峰时间及时开泵、停泵,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
9.依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时时保持机房、设备卫生。
10.负责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整改。
二、责任追究
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水泵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自己违章操作或者强令其他人一同违章、冒险作业的;
(2)同岗位人员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不积极汇报问题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12.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13.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14.不能够按照水泵司机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的,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15.不持证上岗的,不按规定佩戴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造成自身伤害的、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16.不积极参加安全教育的,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17.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18.在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19.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