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工要工要熟知现场地质变化、煤层层理变化、煤体软硬结合部的变化情况,钻孔的角度深度,释放孔,探测孔的具体位置,做到现场实测,数据准确,符合要求,准确预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履行责任,为钻探安全负责。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一、岗位责任清单
1.准时参加班前会,明确当班工作任务。
2.熟练掌握突出预测仪器操作方法和技木要领。
3.工作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测定,并认真做好测定结果的记录工作。
4.及时用电话将井下预测结果通知安全调度指挥中心。
5.升井后及时填写突出预測结果记录卡片。
6.全面负责突出预测仪器的保管和维护。
7.钻探时认直观察喷孔、夹钻、响煤炮等瓦斯动力现象,并做好观察记录。
8.当预测超标时,及时通知采掘施工单位,停止当班采掘作业,并通知安全调度指挥中心安排执行防突措施。
9.预测人员严格按照防突措施设计要求给出预测钻孔开孔位置和钻孔参数,认真真监督进行施工和测定。
10.对现场的应急防突措施落实,现场钻工安全负责。
二、责任追究
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自己违章操作或者强令其他人一同违章、冒险作业的;
(2)同岗位人员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12.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3.在操作过程中不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的,钻探工负直接责任。
14.本施工现场出现的事故未进行处理,防突工负直接责任。
15.工作中不能正确使用仪器设施,钻探工负直接责任。
16.不能持证上岗,钻探工负直接责任。
17.本范围内工具、物品丢失或者损坏,钻探工负直接责任。
18.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