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员应积极按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的安排,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调度员必须熟练掌握调度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
一、岗位安全责任清单
1.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调度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上传下达。
3.随时掌握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4.安全调度指挥中心主任未在岗位时,调度员应协助安全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做好调度工作,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违章指挥。
二、责任追究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调度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7.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给予调度员处理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8.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按照分工范围负直接责任。
9.在上岗期间,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指令、传真电文的上传下达中出现错误、延误的,负直接责任。
10.调度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