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从11月起至2022年4月,应急管理厅、经信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保供工作检查指导,推动全省煤矿内部挖潜提效,全力做好全省今冬明春电煤保供工作。
一是划重点,列清单。将各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全省除纳入升级改造范围以外的煤矿及其上级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制定13类23方面的检查指导清单,重点检查指导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与煤炭保供工作研究部署等内容,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建专班,抓落实。省级部门联合成立4个检查指导工作专班,选派责任心强、技术水平较高的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全省分片区开展检查指导,督促指导市(州)、县(市、区)政府针对每一煤矿存在的隐患、问题和困难,细化“一矿一策”的技术措施、政策措施和帮扶措施,推进煤矿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挖潜、提效、增产。
三是摸底数,查问题。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与产煤市(州)政府共同摸清各煤矿的现状,建立台账,查找和分析在安全生产和煤炭保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做到源头治理、精准治理。
四是严追责,促整改。定期检查各煤矿“一矿一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进度计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及时向进度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成效不佳的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发出“两书一函”,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