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工作服要整齐利索, 衣服袖口系紧。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纵。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周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钢丝绳等是否完好,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机。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检查所用吊具是否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非指定吊具不得使用,禁止用手卷钢丝绳。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机,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吊运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其他人不得乱加指挥。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
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重物或较长物体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应先试吊一次(稍离地面停止),经试验无问题时,再行起吊运送。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操作人员应注意地面行人,特别是吊起重物时,吊物不得在行人头上经过,运行中司机禁止与他人闲谈或吸烟。
7、吊物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机,尽可能不用终点开
关。
8、工作时不允许倾斜起吊,以免损坏导绳装置。
9、不允许将负荷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
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11、操作人员严禁站在起吊重物下方进行操作。
12、起吊重物运行范围应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误入设备移动区域。
三、停机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上升到离地面 2 米高度,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内容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