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 B2 及以上有效驾驶证件,并经过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二)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煤矿“三大规程”、《神东煤炭集团辅助运输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
(三)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入井前必须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靴、矿灯、自救器等)和携带氧气、甲烷、一氧化碳便携仪。
(四)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各项性能,入井前必须对所驾车辆按照点检要求进行自检,严禁不完好车辆入井。
(五)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所驾车型的应急处置方案、矿井辅助运输路线、避灾路线、CO 传感器安设点。二、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检查
1.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冷却液、变速箱油和液位是否正常。
2.检查进气软管有无破损、松脱现象。
3.检查制动油管、制动器、波纹管是否漏液。
4.检查前后钢板是否有断裂,各连接部位螺栓螺母是否有松脱或断裂现象。
5.检 查 轮 胎 磨 损 情 况 及 是 否 有 破 损 , 胎 压
(5.5bar-6.0bar)是否正常,车厢内座椅是否固定牢固。
6.检查车辆上下车踏板是否可靠、车厢内座椅是否固定牢固、安全带是否完好。
7.检查发电机皮带是否完好,胶管、缆线有无破损,绑扎是否牢固可靠。
8.检查发动机表面是否整洁干净,废气处理箱是否干净、
防爆栅栏是否堵塞。
9.检查座椅、安全带、各开关按钮、应急车门及门锁、仪表、后视镜、照明信号灯、倒车影像、倒车语音装置、定位及通信系统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10.检查灭火器(含自动灭火装置)、三角架、阻车器是否完好齐全。
11.检查各焊接部位是否有开焊、断裂现象,着重检查方向机支架连接部位、立仁轴、前桥转向节臂、横直拉杆配合间隙是否达标。
12.检查车辆驾驶室与车厢间隔板防撞墙的软包及车厢内尖锐棱角的软包情况。
13.检查车厢内乘员扶手杆是否齐全牢固。
14.检查各电气元件、装置是否完好。
15.检查车辆其它各部位有无异常情况。
(二)启动
驾驶员在检查车辆完好并确认周围无人员后,进入驾驶室关好车门、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启动操作。
1.启动时,应先打开气路总开关,查看气包压力表数值在0.4MPa~0.8MPa之间,然后打开自检开关,等待车辆保护系统自检完毕。
2.确保车辆档位在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配合适当油门,按下启动按钮至起动,起动后随即松开启动按钮(检查启动按钮是否回位),柴油机正常运转,安全保护所有检测项目正常。
(三)行车前的检查
1.检查油管、水管、波纹管是否有渗漏现象。
2.检查发动机油压表,若机油油压低于 0.098MPa时, 应停机检查故障原因。
3.检查灯光、喇叭、倒车语音报警装置、倒车影像、雨刷、玻璃升降是否完好,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4.柴油机起动后怠速预热2~3分钟, 机油压力
0.2MPa~0.5MPa; 前、后制动压力 9.5MPa~12.4MPa; 气压
0.4MPa~0.8MPa。
5.检查乘车人员是否系好安全带,车门是否可靠关闭。
6.检查车厢内是否存在人货混装现象。
7.检查车辆各类保护系统是否正常,尾气是否达标。
(四)车辆行驶及停车
1.车辆起步:起步前释放停车制动闸,鸣笛三次并打转向灯,踩踏离合器踏板将换档杆置入1档或倒挡,缓慢踩踏油门、松开离合器踏板,车辆即能起步行驶。
2.车辆制动:为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起步后应试踩制动踏板和试拉手制动手柄,检查制动效能是否良好,行驶中制动时应缓慢踩下制动踏板。
3.临时停车:
(1)需要临时停车时,应先打开警示灯,松开油门踏板,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推入空档位置,同时踏下制动踏板,待车辆停稳后,拉起停车制动阀手柄,确认气压在0.7MPa~0.8MPa之间。然后拉动熄火拉线熄火,安放阻车器,在车辆前后30米设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
(2)临时停车须在不影响井下交通和安全的条件下,停放点应在巷道宽敞、顶板支护良好、底板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片帮、不易发生碰撞,方便人员疏散、滞留的地点。
(3)车辆严禁在CO传感器上风侧规定范围内停放或会
车。
4.紧急停车:
(1)需要紧急停车时,将车辆靠边侧行驶,松开油门
踏板,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推入空档位置,同时踏下 制动踏板,待车辆停稳后,拉起停车制动阀手柄。然后拉动
熄火熄火,保护断电,安放阻车器,在车辆前后30米设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
(2)在脚制动失效无法停车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手制
动器辅助制动,并尽量将车辆驶向紧急避险道或采取其它紧急避险措施。
5.运行过程中的要求
(1)车辆行驶过程中,注意观察仪表指示等是否正常,柴油机水温应保持在80℃~98℃的范围内。
(2)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车辆各部位工作状况,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排除故障。
(3)在井下巷道中行驶时,车速应保持在25km/h以内,严禁超速行驶。
(4)坡道行驶时严禁换挡,下坡须1档行驶,行驶时不允许熄火或换入空档滑行,并通过间断踩制动踏板使下坡速度不致过快。
(5)在连续坡道缓冲平台,应将车辆速度降为零,重新提速行驶。
(6)使用脚踏板制动时,应使用点刹的方法,不允许长时间将脚踏在制动踏板上,以防止制动摩擦片过热。
(7)准备倒车时,先将车辆完全停止,提醒乘员并确
认周围环境安全后,打开倒车语音,以缓慢速度倒车。
(8)若井下巷道中积水深度超过200mm时,不许车辆
涉水通过。
(五)收车操作
1.收车时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将停车制动手柄推入制动位置。
2..熄火前将气压打至 0.7MPa~0.8MPa,柴油机应怠速运转 2~3 分钟后熄火,关闭保护开关。
3.驾驶员在下车后应关闭车门和气罐球阀,安放阻车器。
4.收车后,驾驶员须绕车一周检查车辆有无漏水、漏油、润滑油缺少等现象,并锁好车门。
5.每班下班时,需清洗排气栅栏、废气处理箱、整理好安全带。
6.收车后驾驶员须对车辆全面点检,填写好运行记录表、故障记录表及其它记录。 三、注意事项
(一)严禁故障车辆带病运行。
(二)使用脚踏制动时,不允许长时间使用半离合制动,以防止制动摩擦片过热。
(三)严禁运行中猛踩油门。
(四)严禁在补水箱缺水情况下作业。
(五)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
(六)严禁驾驶员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七)车辆每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 5 秒。每次启动失败
后,应间隔 2 分钟再启动,三次启动失败,应查找原因。
(八)严禁I档以上起步,避免冲击载荷造成零件损坏和柴油机熄火。
(九)行驶中,严禁驾驶员身躯各个部位及随身工具露出驾驶室外侧。
(十)车辆行驶中严禁油门踏板和制动踏板同时踩动。
(十一)车辆作业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车辆运行过程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在狭窄巷道(无躲避硐室)遇到人员时,车辆须停车熄火,待人员通过后方可行车。
(十二)车辆在运行期间,危险标识的位置前不允许有人员活动。
(十三)车辆在经过湿滑路段时,应减速慢行。
(十四)车辆必须按照风量核定准入数量驶入,严禁超数量集中作业。
(十五)车辆严禁甩保护运行。
(十六)严禁发动机水箱高温情况下开盖。
(十七)严禁车辆未熄火状态加油、加水。
(十八)严禁停车不熄火。
(十九)严禁未减速直接减档行驶。
(二十)人员乘车时,要将个人携带工具放入工具箱, 实行统一可靠存放,防止紧急制动时工具伤人。
(二十一)车辆拖车时,必须按照《拖车安全措施》执行,前后要有指挥车护送。
(二十二)按照规定定期对储气罐进行排放水工作。
(二十三)按照规定定期检查储气罐安全阀是否工作正常,若安全阀损坏须立即更换。
(二十四)每周吹一次空滤滤芯、每季度清洗一次进气栅栏。
(二十五)冬季车辆必须停放在环境温度符合车辆要求的地方,否则应将车辆的水放尽,并尽量采取保温措施,防止管路及水箱损坏。 四、车辆应急处理
驾驶人员须熟练掌握《神东煤炭集团辅助运输车辆应急手册》。在出现下列情况时,驾驶员须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应急处置:
(三)脚制动失灵:驾驶员必须沉着冷静,根据路况和
车速控制好方向。
1.下坡发生刹车失灵时,立即锁止手制动停车,如手制动不能停车,将档位依次从高速档切换到低速档使车辆减速。不能利用车辆本身的机构控制车速或找不到合适的物体降低车速时, 驾驶员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就近驶入避险硐或利用车体一侧等钢性部位。尽量向无电缆、水管一侧煤壁或岩壁靠拢,以摩擦、碰撞来增加阻力,达到强行停车脱
险的目的,尽可能地减少事故损失。
2.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应适时减入低速挡,保持足够的动力,待车辆行驶到坡顶平稳路段时,利用手制动停车。如需半坡停车,应保持前进低挡位,拉紧手制动,如有后滑现象,车尾应朝向煤壁、岩壁或安全一面,打开信号灯、鸣喇叭、晃矿灯等手段提示引起后方车辆的注意。
(二)方向失灵:驾驶员必须沉着冷静,点刹脚制动同时缓拉手制动,使车辆停止。在采取上述措施同时,还应对巷道内行驶的其它车辆及行人发出警告信号,如打开信号灯、鸣喇叭、晃矿灯等手段提示避让。在车辆停止后,前后30 米摆放安全警示牌,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三)照明灯熄灭:驾驶员应沉着冷静,双手紧握方向盘,控制好车辆方向,立即停车。打开矿灯查看周围环境后,尽量将车辆缓慢移动到不影响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点,安放阻车器、设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四)车辆爆胎:驾驶员应沉着冷静,双手紧握方向盘,
控制好车辆方向,严禁猛打方向,点刹脚制动,使车辆缓慢停下。打开矿灯查看周围环境后,尽量将车辆缓慢移动到不影响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点,安放阻车器,在前后 30米摆放安全警示牌,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五)漏水、漏油、异响:尽量将车辆移动到不影响井
下交通和安全的地点,安放阻车器,在车辆前后及撒漏油污路段前后设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并汇报调度清理路面油污及维修车辆。
(六)发动机“飞车”故障:立刻关闭断气、断油阀将发动机熄火,拉起驻车手柄。车辆强制熄火后,驾驶员不得随意再次启动车辆,应上好阻车器设好警示牌,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车队值班室,在原地等待救援。
(七)突发着火:立即停车熄火断电,佩戴自救器,在
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适的方式灭火,当火势无法控制时,立即弃车撤离并汇报调度室救援。
(八)误入深水处:如判断或实测可以通过,档位选入低挡,稳定油门匀速通过积水路段。如车辆在水中熄火,切不可重新启动车辆,人员立即撤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汇报救援。
(九)车辆碰撞:当车辆出现碰撞类事故时,驾驶员应
立即熄火,必要时砸碎玻璃进行人员撤离。如车辆还能移动则要使车辆靠边停放,避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或是造成二次事故发生。如无法将车辆靠边停放或是驶入调车硐室,驾驶员必须在车辆前后30米设置警示牌并对来往车辆晃灯示意。及时向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类型(车辆故障或是运输事故),是否有人员伤亡、故障原因的初步判断等相关信息,等待救援。
(十)超核定数量进入巷道:立即靠边停车并熄火,等待其它车辆驶出满足,准入数量后,方可启动车辆运行。
(十一)误入低氧区:随身仪器发出报警时,驾驶员应立即驾驶车辆驶离低氧区,在动力不足时应熄火,人员优先撤出汇报。在入口处设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提醒后方车辆、人员禁止进入,及时向调度室报告。
(十二)误入有毒有害气体超标区域:随身仪器报警有害气体超标,车辆保护未自动断电时,应立即熄火撤人汇报;保护自动断电后,严禁二次启动,立即撤出人员。
(十三)车辆突发熄火:驾驶员必须沉着冷静,握紧方向盘,尽量将车辆滑行到巷道边侧,点刹行车制动(液压制动),使车辆缓慢停下,车辆停稳后锁止手制动,打开警示灯(便携式警示灯),,安放阻车器,排查故障原因,确认没有安全问题后方可二次启动车辆。仍无法排除故障时,应设置警示牌,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十四)遇湿滑路段侧滑:
1.如因车辆速度过快导致侧滑,缓慢抬起加速踏板,按侧滑时车身摆动的方向轻打方向,调正车身,避免继续侧滑。如因转向引起侧滑,严禁使用行车制动、乱打方向。
2.如因制动原因造成侧滑,应立即停止制动,同时向侧滑一侧调整方向(后轮侧滑时),摆正车身,避免继续侧滑。调整方向时不能过急或持续时间过长,以避免车辆向反方向
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