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者必须熟悉,《一般安全技术须知》、《机械使用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
2、锉刀、刮刀都必须装有牢固的木柄, 木柄应套有金属环,其木柄不得替换使用。
3、锤把必须安装牢固,锤头楔紧,锤柄不得有疤节、蛀孔、裂纹,锤头的打击面不得粘油,使用前必须检查。
4、打击时,打击方向不得正对站人, 挥锤前要前后查看,锤子不得有卷边、裂纹、缺角等现象。
5、工作台必须安置金属网。
6、锉过的工件表面不要用手摸, 锉下的铁屑不得用嘴吹。铲削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不准正对他人铲削。
7、使用手锯、虎钳、螺丝刀、刮刀、丝锥、 板牙时,不宜用力过猛,夹紧工件时, 搬手和虎钳搬把不准套上套管加力或用力敲打。
8、在机器上拆装零件时, 其它连接部分必须上紧或脱离,以避免产生滑动。拆装大型零件时,底部应垫板。
9、拆卸零件时,不得直接敲击工作面, 应垫以木板或铜棒。
10、检修大型设备应事先提出安全措施, 交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施工。
11、 检修完毕试车前必须经周密检查盘车试验无异常后,方可通知电工接通电源,装好安全罩, 人员处于安全地带方可开车。
12、使用电钻要先检查,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3、划线场地必须保持整洁,并应有足够的照明。划线盘不用时,应将划尖向下。
14、使用千斤顶工作时,千斤顶必须安全可靠, 各点松紧要均匀,较大的工件下面应垫好,上面应有绳索或倒链保护,中断工作时,架起的工件要加以保护。
15、较高精高的工具,如划线盘、高度游标尺等,必须装有座垫并应放稳。
17、在处理故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 不准单独一人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