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井下专职电气操作人员及专职电气检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专业技术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操作电气设备。
2、井下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电气检修人员或专职电气操作人员进行。非专职电气检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3、电气检修和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与检修的设备的性能、电气原理、操作程序,应明确设备指示仪表、各种信号灯与故障灯的显示内容。
4、各类高低压电气设备应有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标明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保护整定值、用途和维护责任者。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的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电工绝缘靴。
7、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
8、所有电气设备不得带电检修与搬迁(包括电缆、设备和移动变电站等)。
9、电气设备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10、普通型携带式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1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打眼。
12、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处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3、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所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1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15、各类高低压电气设备在顺槽移动和井上下装卸及搬运过程中,应避免震动,严禁翻滚,必须轻拿轻放。
16、井下高低压电气设备,其主回路及控制系统的电路,未经主管技术人员的同意,维护及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
17、井下采区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有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每天应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试验。
18、工作面低压供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电动机、变压器、馈电开关、起动器、检漏继电器等)上应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19、工作面所有的电气设备都应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周围环境无杂物,顶板无淋水,表面无灰尘,进出电缆整洁。
20、在放置移动变电站及其它高低压开关的场所附近应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井下职工都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这些器材的存放地点。
21、安装在巷道内的移动变电站或高低压电气设备的最突出部分,同巷道支护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25米。同运输机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米。
22、井下电缆的选用、敷设和连接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3条至第449条的有关规定。
23、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60条至第465条的有关规定。
24、防爆组检查人员在进行日常的防爆检查时,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风流中,可打开低压开关和低压接线盒盖子(不切断前一级控制开关),进行目测检查,检查要有两人进行,其中一人检查一人监护,但不准试验合闸。
25、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26、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二、移动变电站操作
1、运行前检查
⑴检查各零部件是否齐全,系统应完整。
⑵检查高低压电缆插销插座或电缆联接器是否联接牢固可靠。
⑶检查高低压开关箱的观察口玻璃有无破损,表面是否清洁,指示仪表与指示灯是否完好无损。
⑷检查各防爆结合面的紧固螺栓,做到齐全、紧固、可靠、弹垫齐全。
⑸检查开关各操作手把是否在指定位置。
2、送电程序是: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再送负载。
3、一般情况下,高压负荷开关只允许空载切断或接通电源;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允许断开负荷电流。
4、送电操作:
先合高压负荷开关拧下锁钉,取下操作手把套在机构轴上顺时针操作合闸,合闸后指示箭头应指示在“合闸”位置上,从观察窗观察负荷开关应可靠合上。然后将手把取下安放在原位置上,并用锁钉锁紧,后合低压馈电开关。将隔离开关手把转至合闸位置,观察状态信号灯黄灯亮,仪表照明灯亮,检漏继电器信号灯黄灯亮。
⑵按面板上的复位按钮,如检漏继电器信号灯黄灯灭、绿灯亮,开关允许合闸。
⑶操作空气开关手柄向逆时针方向转动120度储能,继续搬动向顺时针方向转到原来位置(KBSGZY-630/6移动变电站只需按下合闸按钮),馈电开关合闸。观察馈电开关状态信号灯黄灯灭、绿灯亮,电压表有电压指示,检测绝缘电阻的千欧表有绝缘电阻指示。
5、停电操作
(1)先停低压馈电开关,按下馈电开关停止按钮,馈电开关跳闸,馈电开关状态信号灯绿灯灭、黄灯亮。然后将隔离开关手把打到分闸位置锁死。
(2)后停高压负荷开关,拧下锁钉,取下操作手柄并套在机构轴上,逆时针转动手柄开关分闸,合闸指示箭头指向“分闸”位置。从观察窗观察负荷开关是否可靠分断,然后将手柄取下安放在原位置上并用锁钉锁死。
6、试验
(1)每天对移动变电站漏电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方法是:
按动漏电试验按钮,馈电开关应迅速跳闸,馈电开关状态信号灯黄灯亮,检漏继电器信号灯绿灯灭、红灯亮。
(2)每周对低压网路的电容电流进行补偿。方法是:
当低压馈电开关合闸后开关接入等效网路电缆,按住电容补偿按钮,并转动粗、细调节旋钮,观察毫安表使其读数调节到最小值,再松开电容补偿按钮,此时即达到最佳补偿效果。
(3)每周应分别对移动变电站的高压侧急停按钮、电气联锁按钮和低压侧的停止按钮进行动作试验,开关应能可靠跳闸。
(4)每周对馈电开关进行自检。方法是:在空载时,按下自检按钮,馈电开关应迅速跳闸,馈电开关状态信号灯绿灯灭、红灯亮,表示过流保护装置动作正常。
7、注意事项:
(1)馈电开关在运行过程中,如遇到自动跳闸且显示故障状态时,则应先查明原因,处理故障后方可送电,严禁强送电。
(2)在馈电开关送电过程中故障状态灯亮且不能复位或运行过程中故障状态灯亮且开关不跳闸时,应停止送电。查明并处理故障后方可从新送电。
(3)严禁擅自甩掉分励脱扣线圈或摘下失压脱扣装置弹簧强行送电。
三、高压防爆开关(BGP8-6型)的操作
1、运行前的检查
(1)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系统是否完整。
(2)检查电缆联接器是否牢固可靠。
(3)检查防爆面的紧固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弹簧垫是否齐全。
(4)检查各指示灯、指示仪表是否完好无损。
(5)检查操作手把是否在指定位置,指针是否指示在“分”的位置。
(6)检查防爆门与开关的闭锁机构是否可靠闭锁。
(7)检查接地装置是否齐全、合格。
2、合闸操作
(1)将方孔扳手套入隔离开关操作方轴,向前推动扳手直到指针碰到限位块,表示隔离开关已经合闸。这时电压表有指示,电源指示灯绿灯亮。
(2)将扳手的方孔套入断路器的合闸方轴内,上下摇动二到三下,听到断路器合闸撞击声,断路器合闸指示灯红灯亮、绿灯灭,表示断路器完成合闸。
3、分闸操作
按动门上的分闸按钮,听到开关撞击声,断路器合闸指示灯红灯灭,电源指示灯绿灯亮,表示断路器已经分闸。
向后搬动隔离开关扳手直到指针碰到限位块,表示隔离开关分闸。
4、进行过流、漏电、监视试验时,分别按动“过流”、“漏电”、“监视”试验按钮,这时开关立即跳闸,相应的指示灯亮,说明保护装置工作正常。做完每一项试验后,应按复位按钮(监视除外),才能进行下项试验。
5、高压开关因短路或漏电故障发生跳闸后,必须查明并消除故障原因后,才允许按压复位按钮,在操作开关合闸送电。
6、建立定期检修制度,每季检查下列内容:
(1)清洗并抛光隔离开关触头表面。
(2)检查机械活动部件,如转动不灵活,应涂少量润滑油脂。
(3)清洁修理防爆结合面,并涂以防锈油脂。
(4)清洁绝缘子、隔离开关树脂块、隔离开关轴、导线绝缘层等绝缘表面。
(5)高压开关停电后,隔离刀闸应置于“接地”位置。
四、低压防爆开关的操作
1、运行前检查
(1)检查各部件应齐全、完整,如有损坏应予修理。
(2)检查进线腔和出线腔的电缆接线是否接好,电缆插销或联接器是否联接牢固可靠。
(3)检查观察窗玻璃应无破损,表面应清洁,指示仪表及指示灯应完好无损。
(4)检查隔爆面及隔爆间隙,应符合规定,紧固螺栓应齐全、紧固,弹簧垫应齐全。
(5)检查各操作手柄及按钮、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各手柄、开关应在规定位置。
(6)检查电源电压等级是否与控制变压器、信号变压器的原端接线一致。
(7)用试验开关检查各部分电路是否正常。
2、馈电开关或起动器所带负荷容量发生变化时,应对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的整定值及时调整。
3、发生过载、短路、漏电和真空接触器发生漏气等故障时,必须先将故障排除后,才允许按压复位按钮,再次起动开关。
4、开关送电后,操作人员应详细检查各仪表及指示灯的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下停止按钮,使开关断电。
5、操作人员接到停电指令或开关运行异常时,应立即停电。
6、设备停止运行、操作人员撤离现场时,应将开关的隔离手把打到停止位置并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