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负领导责任,定期检查、督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抓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指令、指示。
三、贯彻执行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安全生产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接受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四、主持召开每月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听取露天、井工、选煤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采取果断有效处理措施,力争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五、组织拟订公司安全生产长远规划、“一通三防”规划、年度安技措工程计划、露天、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按规定设立与健全各级安全监察机构,配齐安监人员,加强安全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职能作用。
七、保障和支持工会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组织,尊重和支持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依靠群众抓好安全生产。
八、负责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的教育和培训,支持和鼓励职工在改善劳动条件方面的革新、创造和合理化建议,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
九、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立即安排解决,并负责检查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十、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扩大;组织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审定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事故防范措施及对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